1、安全,所有
加热炉都必须具有如下部件和安全设施。出口温度自动调节装置;原料油自动控制装置;炉膛、对流、炉管、辐射、烟道的温度指示计;
2、炉出人口及过热蒸汽压力计;调节风门及烟道挡板;紧急放空装置;防爆门;炉膛及回弯头箱灭火蒸汽线。
3、新炉投用必须按规定程序、升温曲线进行烘炉。
4、加热炉点火前,应关好人孔,烟道挡板开至1/3一1/2,建立燃料油系统循环和原料循环,准备好浸透柴油的点火棒。
5、点火前,应先用蒸汽将炉膛内残留瓦斯赶净,将已点燃的点火棒放在火嘴的上端,待人离开炉膛底部后,稍开蒸汽,再开油线。点燃油火后,调节油汽比至正常状态。
6、引瓦斯时要注意脱净存水及凝缩油,并在安全地点排空15分钟以上,经化验分析含氧量小于1%,方可投用点火。瓦斯进炉前一定要经过阻火器。
7、点火时司炉工不能面对火嘴及看火窗,以免回火伤人。如火焰熄灭,应立即关闭燃料阀,炉膛内需用蒸汽吹扫后,方能重新点火。
8、正常操作中应经常检查炉子燃烧情况,随时调节,注意检查炉管是否弯曲、鼓泡、脱皮、发红和发暗等异常情况,注意检查回弯头、堵头、出入口阀法兰有无漏油现象,发现异常,立即向领导汇报,采取措施进行处理。
9、遇有炉管烧穿破裂造成炉膛着火或有紧急情况需人进入炉膛处理时,应用蒸汽进行灭火降温处理,严禁用水喷入炉膛内进行灭火和降温。
10、进入炉内检修时,应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手续。防爆门不得用其它物件堵死,以免失去防爆作用。
11、点炉升温或停炉降温都要严格按规定的升降温速度进行。
12、紧急停炉时,禁止只用仪表风关闭控制阀,一定要关闭炉前手阀。
13、如遇被加热介质中断,应立即灭火,炉膛通入蒸汽。
14、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。